的废液量虽不大,但成分复杂,且部分废液具有腐蚀性、毒性、易燃性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,如处理不当,不仅危害环境和自身安全,同时还需承担法律责任,国家环保总局对各科研、监测(检测)
污染源进行管理,将其纳入环境监管范围。去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》指导各企业单位统一规范危废管理,所以每位实验人员都需重视并清楚了解,本期特整理了相关内容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!
在进行实验前,应提前准备适当的废液收集容器。这些容器应具备耐腐蚀性能,并且密封良好,以防止泄漏和挥发,如不锈钢桶、塑料桶和玻璃瓶。塑料容器材质可选择聚乙烯(PE)、聚丙烯(PP)、聚氯乙烯(PVC)、高密度聚乙烯(HDPE)或其他近似的材质。
每个废液收集容器都应清晰标记其内容物和危险性质。使用标签或标识物,包括废液的名称、化学成分、浓度等信息。
在收集废液时,确保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,如手套、护目镜和
外套。避免直接接触废液,尽量减少飞溅和溅洒的风险。
根据废液的类型和性质,可以考虑将不同类型的废液分开收集,以便后续的处理和处置。例如,酸性废液、碱性废液和有机废液可以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容器中,不兼容的废弃物不得混合贮存。
将废液收集容器密封,以防止泄漏和挥发。确保容器盖子紧闭,并检查是否有任何漏洞或破损。对于具有腐蚀性或有毒性的废液,可以考虑将其放置在二次密封容器中,以提供额外的保护。
将收集的废液储存在指定的储存区域或柜子中。这个区域应远离易燃物、氧化剂和其他危险品,并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法规。确保储存区域通风良好,并定期检查和清理。
危险废弃物的贮存参照GB 18597执行。
最终处理
废液时,请遵循当地的法规和指南。选择适当的处理方式,如化学品中和、高温焚烧、物理或化学处理等,并与合格的废物处理单位合作。
1、
两种废液混合时,应考虑下列不兼容性,不兼容的废液应分别收集和分开贮存:
a)产生大量热;
b)激烈反应;
c)产生毒气;
d)产生爆炸物。
2 、分类收集的
废液,如需移至暂存区贮存,亦需考虑兼容性,按下列原则进行单独贮存或分开贮存:
a)遇水发生反应的应单独贮存;
b)遇空气发生反应的应单独密封贮存;
c)氧化剂类需单独贮存;
d)氧化剂与还原剂需分开贮存;
e)酸液与碱液需分开贮存;
f)氰系类与酸液需分开贮存;
g)含硫类与酸液需分开贮存;
h)碳氢类容积与卤素类容积需分开贮存。
3、对于危险废液,应按废弃物安全评估的结果及要求,分类混合和贮存,避免危险废液任意混合。
a)氰类与酸混合会产生剧毒氰酸;
b)锌(Zn)放入酸液中会产生易爆性的氢气(H2);
c)叠氮化钠(NaN3)与铅或铜混合会产生爆炸;
d)漂白水与酸混合会产生剧毒性氯气或偏次氯酸;
e)硫化物与酸混合会产生剧毒性硫氢酸;
胺类与漂白水、硝酸银与酒精、次氯酸钙与酒精、碱性丙酮溶液与氯仿、硝酸与醋酸酐、氧化银/氨水/酒精混合会产生爆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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